您当前的位置:  兆源概况 > 业务管理

       兆源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参照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通行的管理模式进行规范化运作。兆源重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准,在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业务质量监控、考量和总结体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利益。

       兆源设立业务委员会,重大、复杂、疑难的项目或案件均提交由合伙人和资深律师组成的业务委员会研究,然后交由相应律师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并付诸实施;业务质量监督委员会对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全体合伙人会议负责,对项目主办律师或项目小组承办的具体业务进行业务质量控制。具体质量控制体系如下图所示:

 

QQ图片20200110160847.png


       
兆源建立“统一收案制度”,强调“规模化、专业化”,即所有委托事务必须由执行合伙人统一审批,根据委托事务的专业特点和难易程度,统一指派在该领域有特殊专长的合伙人或资深律师主办。

       兆源还建立了“办案经验交流制度”、“团队合作制度”、“业务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业务管理。